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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之104年度「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徵文活動辦法,請踴躍參加。

二、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鼓勵電視業者提升兒童節目製播品質,提供兒童更好的收視節目環境,104年度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辦理「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活動,為加強推廣,特辦理徵文活動,活動辦法詳如附件1,重點如下:
(一) 徵文主題:請學生將觀賞獲得適齡標章之兒童電視節目寫成一篇心得或分享小故事,字數300字至500字。
(二) 參加對象:各直轄市、縣(市)國小學生。
(三) 徵稿期間:即日起至104年10月2日截止分二次截稿,第一次截稿日期為7月3日,第二次截稿日期為10月2日。
(四) 投稿方式:
1、 郵寄投稿:填妥報名表後郵寄至11674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34號3樓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信封請註明「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徵文活動」。
2、 網路投稿:至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以E-mail寄送到twmediawatch@gmail.com,標題請註明「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徵文活動」。
(五) 活動好禮:投稿內容經發表後均可獲得新臺幣壹仟元圖書禮券。
(六) 活動網站: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http://mediawatch.org.tw/)、「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bestchildtv)。
三、 檢附103年適齡標章兒童電視節目之名單如附件2。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林淑娟小姐,電話:(02)3343-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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