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業奉總統本(104)年2月4日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491號令修正公布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20169號函辦理。
二、 該修正案增訂第15條之1條文;刪除第18條至第20條條文;並修正第2條、第6條、第16條、第17條、第23條及第27條條文。檢附總統令公布內容、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本修正案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79期(請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三、 該修正案涉及本部及各級學校部分:為因應國際人權趨勢,取消非本國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之入境及停留、居留限制,刪除現行條文第18條至第20條。
四、 另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旨揭條例部分條文時,通過7項附帶決議部分,本府業於104年3月18日府教體字第1040046526號函轉知各校配合辦理在案。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3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020169號函辦理。
二、 該修正案增訂第15條之1條文;刪除第18條至第20條條文;並修正第2條、第6條、第16條、第17條、第23條及第27條條文。檢附總統令公布內容、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本修正案已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179期(請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三、 該修正案涉及本部及各級學校部分:為因應國際人權趨勢,取消非本國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之入境及停留、居留限制,刪除現行條文第18條至第20條。
四、 另查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旨揭條例部分條文時,通過7項附帶決議部分,本府業於104年3月18日府教體字第1040046526號函轉知各校配合辦理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