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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教育部訂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34968號函辦理。
二、 為達成師資培育之目標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教育部以「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作為整體教師專業發展藍圖,並據以研訂「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以導引不同職涯階段的教師有目標且持續而穩健地專業發展學習,並提供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含學校)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等相關單位,作為規劃教師專業發展課程與活動之方向參考。
三、 另因應師資職前教育階段之需求,教育部以107年11月修正發布之「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提供師資培育之大學進行師資培育課程規劃更為具體之指引。
四、 檢附「終身學習的教師圖像」及「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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