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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修正「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國民小學教師加註各領域專長專門課程架構表實施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6日臺教師(二)字第1080182073C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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