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18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3年3月17日部授家字第1030700069號函暨教育部103年3月19日臺教學(四)字第1030039941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依選拔要點於本(103)年5月9日(星期五)前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逕函報衛生福利部參加評選。
三、檢附「中華民國第18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份。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3年3月17日部授家字第1030700069號函暨教育部103年3月19日臺教學(四)字第1030039941號函辦理。
二、請 貴校依選拔要點於本(103)年5月9日(星期五)前檢附候選人相關資料,逕函報衛生福利部參加評選。
三、檢附「中華民國第18屆身心障礙楷模金鷹獎選拔要點」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