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南投縣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複試)結果公告

一、依據本府107年5月8日府教特字第1070102681號函辦理。
二、旨揭鑑定(複試)通過標準: 依教育部發佈之「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第三條及「本縣國民小學107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第玖點第三項之規定,其個別智力測驗評量結果在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97以上。
三、承上,本次鑑定經審查後無人通過複試鑑定標準,特此公告。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