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供各位老師參考。
主旨:檢送「中華民國教師專業標準指引」1份,提供規劃師資
培育及在職專業發展之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以「全球參照、在地統整」為規劃方針,並依循《中
華民國師資培育白皮書》揭櫫我國理想教師圖像,據以研
發10大教師專業標準及29項教師專業表現指標,展現我國
對教師專業知能與態度之期許,並於師資養成及專業發展
各階段形塑教師應具備的能力,彰顯教師為專業工作者之
專業形象。
二、本教師專業標準包含教育專業、學科教學、教學設計、教
學實施、學習評量、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專業成長、專
業責任及協作領導等面向,可作為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縣
市政府、各級學校及教師規劃下列事項之參考:
(一)師資培育大學規劃職前師資培育課程。
(二)師資培育大學與中小學/幼兒園安排師資生實習輔導與
評量。
(三)教育主管機關辦理教師甄選及精進教師專業成長措施。
(四)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單位規劃教師專業成長活動。
(五)教師自主終身學習及落實教師專業成長。
三、本教師專業標準可選用部分標準及表現指標試用或融合校
本或在地特色,逐步協助教師達到專業形象。
培育及在職專業發展之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本部以「全球參照、在地統整」為規劃方針,並依循《中
華民國師資培育白皮書》揭櫫我國理想教師圖像,據以研
發10大教師專業標準及29項教師專業表現指標,展現我國
對教師專業知能與態度之期許,並於師資養成及專業發展
各階段形塑教師應具備的能力,彰顯教師為專業工作者之
專業形象。
二、本教師專業標準包含教育專業、學科教學、教學設計、教
學實施、學習評量、班級經營、學生輔導、專業成長、專
業責任及協作領導等面向,可作為各師資培育之大學、縣
市政府、各級學校及教師規劃下列事項之參考:
(一)師資培育大學規劃職前師資培育課程。
(二)師資培育大學與中小學/幼兒園安排師資生實習輔導與
評量。
(三)教育主管機關辦理教師甄選及精進教師專業成長措施。
(四)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單位規劃教師專業成長活動。
(五)教師自主終身學習及落實教師專業成長。
三、本教師專業標準可選用部分標準及表現指標試用或融合校
本或在地特色,逐步協助教師達到專業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