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應於104年4月30日或10月31日期前填具申請書及實驗教育計畫提出申請,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據103年11月19日總統公布「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請 貴校公告轉知學生或家長於旨揭期限前備妥表件1式10份寄送至本府教育處,逾期不受理。
三、相關表件檔案可至南投縣非學校型態實踐教育網站最新公告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163.22.93.139/dyna/menu/index.php?account=experimental。
四、檢附申請書及實驗計畫範本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