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19日以臺教秘(五)字第1030126946A號令修正發布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19日臺教秘(五)字第1030126946B號函辦理。
二、 本修正要點自103學年度第2學期起適用(中華民國104年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