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辦理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請貴校(園)推薦所屬人員送本府辦理初審遴薦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4月12日臺教學(三)字第105004942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提供全國各界瞭解校園推動生命教育情形,以增進對生命的意義認識、尊重與珍惜生命的價值、熱愛並發展獨特的生命,茲訂定「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三、本案由本府辦理初審並遴薦人員報送教育部複審,為期本案順利進行,請依以下說明辦理初審送件:
(一)105年5月16日(星期一)前,寄送相關資料至南光國小輔導處蔡淑貞主任收,地址:54550南投縣埔里鎮中正路251號。
(二)應備資料:
1、【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遴薦及具體事蹟表1式3份。
2、相關補充資料以20頁為限,1式3份。
3、資料請依序裝訂,避免使用資料夾並附電子檔(燒錄成資料光碟)。
四、送件資料及其他相關事宜請詳閱「105年南投縣政府辦理『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注意事項」及「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